9月9日下午2点,江苏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大会议室座无虚席,来自该市司法局、信访局、卫生局等10个部门代表与海门市律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6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在市长杨曹明的现场见证下,举行了包括村居、信访法律服务、医患纠纷调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内的10个项目共计120万元的海门市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签约仪式。今年6月,海门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海门市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新机制改革方案》,明确市财政划拨1060万元统一购买四大类27项公共法律服务。
这是江苏县(市)区级地方政府全力响应2011年11月江苏省委“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决策部署、江苏省司法厅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精神,于2012年11月具体提出加快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路的一个典型事例。
9月9日至10日,江苏省司法厅在南通市举行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全面总结全省“四个全覆盖”工作落实的经验成绩,进一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牢牢把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机制保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江苏全面深化改革、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江苏率先提出的创新举措,得到了司法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着眼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目标,2013年5月,江苏省司法厅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作为构建“四个全覆盖”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工作项目化推进实施方案》,丰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内涵,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实现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点上突破向面上发展的转变。
近三年来,经过自上而下持之以恒地持续推动,江苏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卓有成效、亮点纷呈,形成了很多可圈可点、可操作可复制的模式和样板。其间,江苏省司法厅组织编写了20万字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性专着,省律协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各地普遍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很多地方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为司法行政“一把手”工程,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管理,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和时限进度。江苏省司法厅协调省财政厅发文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为各地主动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支持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苏州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太仓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南通市政府明确了健全完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等六大任务要求,南京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各地还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全省100个县(市、区)已有8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运行,有352个乡镇(涉农街道)成立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盐城、扬州、镇江等地还积极推进村级平台建设,全省近90%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徐州、宿迁等七市整合系统服务资源,试点运行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推动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一站式”解决。各地还探索形成了一批多层次、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如南通市将62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和68项公共法律服务以产品形式纳入目录,供群众选择消费。泰州市开发出包括视频调解、网络法制讲堂、风险预警和控制等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这些立足本地实际、坚持群众导向的工作思路获得了群众广泛支持认可,也为推进系统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建设提供了思路。
经过近三年的持续推进,江苏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群众理念和措施机制上得到了全面强化,通过建立实体化运作平台,探索窗口化服务执勤机制,还推动了“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官”等结对共建活动,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跨门类、跨机构合作,并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渠道全方位收集群众需求,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不断丰富调整服务内容,有效解决了过去群众“不知道、找不到、请不起、信不过”法律服务现象等问题,推动了基层司法局向服务型实战型的转变。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推进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服务江苏“两个率先”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之举。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优化法律服务产品,启迪公众法治思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江苏要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对司法行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进到底、建出成效。
柳玉祥介绍,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要在资源配置、平台建设、产品打造、工作保障等整体性、系统性制度安排上开拓创新,形成体系。其中,至2015年底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并建立起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江苏将再用2到3年时间,在全省建成以县级平台为龙头、以乡级平台为延伸、村级平台为触角的网络体系,形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到2016年底前乡村两级平台实现全省全覆盖;同时还将用3到4年时间基本实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全覆盖,用2到3年时间初步形成相对成熟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并建立起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分析研判机制,服务平台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很多地方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为司法行政“一把手”工程,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管理,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和时限进度。江苏省司法厅协调省财政厅发文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为各地主动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支持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苏州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太仓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南通市政府明确了健全完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等六大任务要求,南京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各地还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全省100个县(市、区)已有8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运行,有352个乡镇(涉农街道)成立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盐城、扬州、镇江等地还积极推进村级平台建设,全省近90%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徐州、宿迁等七市整合系统服务资源,试点运行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推动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一站式”解决。泰州市开发出包括视频调解、网络法制讲堂、风险预警和控制等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推进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服务江苏“两个率先”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之举。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优化法律服务产品,启迪公众法治思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江苏要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对司法行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进到底、建出成效。
柳玉祥介绍,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要在资源配置、平台建设、产品打造、工作保障等整体性、系统性制度安排上开拓创新,形成体系。其中,至2015年底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并建立起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江苏将再用2到3年时间,在全省建成以县级平台为龙头、以乡级平台为延伸、村级平台为触角的网络体系,形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到2016年底前乡村两级平台实现全省全覆盖;同时还将用3到4年时间基本实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全覆盖,用2到3年时间初步形成相对成熟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并建立起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分析研判机制,服务平台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