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6次年会在南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4-12-2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17日,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6次年会暨“城市治理法治化”论坛在南京举行。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是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经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自愿平等协商后,于1987年建立的全国性法学学术论坛。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出席本次年会并讲话,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出席,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致辞。

  张鸣起指出,本届年会暨论坛将“城市治理法治化”作为主题深入研讨,紧密结合“依法治国”这个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年会暨论坛立足当地,注重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特征。他强调,15个副省级城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周边区域起着辐射和带动作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已经被打造成为汇聚法学法律人才、凝聚智力优势、交流法学成果的一个重要平台,为促进全国副省级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南京市于2013年3月1日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城市管理”改称为“城市治理”,让公众成为城市的主体。越来越多的城市把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刘志伟在致辞中介绍了南京加强法治建设情况,希望通过相互交流研讨,聚集城市治理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破解城市治理中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依靠法律法规的全面准确实施,实现规范、长效、有序治理。

  本次年会暨论坛从127篇涉及城市治理法治化理念构建、法治化体系研究和法治化方式确立等领域的论文中,评选出82篇获奖论文,其中,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许丽君撰写的《城市治理法治化的现实困境及其消解》等18篇论文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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