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各研究会、武进区法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法学会《关于2014年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苏法会[2014]35号)、市法治办《关于开展法治常州建设巡礼活动的实施方案》(常法治办[2014]5号)文件要求,常州市法学会今年继续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实践和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全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常州建设。

  二、服务对象

  主要面向县级及以下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各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学生、乡镇和社区群众,兼顾社区矫正人员、青少年犯、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市委政法委牵头的“法治大讲堂”活动是我市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品牌活动。各研究会、武进区法学会要组织青年志愿者、依托政法各部门,因地制宜地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要制定实施意见,完善运作机制,将主讲人扩大为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学者和普通群众,实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要放大以案释法效应,将讲堂载体拓展到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领域,实现传播方式的立体化。

  2、积极参与“我看我评法治常州建设”活动。市法治办开展的“我看我评法治常州建设”活动是“法治常州建设巡礼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研究会、武进区法学会要积极参与“我看法治江苏这十年”有奖征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实践案例征评、平安法治常州摄影比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集中宣讲我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学法、法治创建、法治惠民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激发全社会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努力提高法治建设知晓率和满意度。

  3、组织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法治教育体验活动。依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环境公益保护联动执法中心、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等工作阵地,利用“荷廉清韵”廉政教育专线和“常检新航”青少年法治教育等专线,组织机关干部、政法部门青年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学院系学生和街道社区群众,以“实地体验、案例教学、定制讲座”等形式,定期开展具有较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常州“社区天天乐”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村镇,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创作改编平安法治建设内容的小品、情景剧、歌曲等,有机融入全市社区天天乐活动,通过文艺作品的形式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努力将社区天天乐打造成为推动百姓学法的新舞台、改善干群关系的新桥梁、促进邻里和谐的新载体、传播道德文明的新阵地。

  5、组织开展其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要以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模拟法庭、公益活动等为载体,深化“六五”普法、传播法治文化;要制作普法宣传画廊、普法宣传专栏等开展普法宣传,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志愿者联合开展法治书画展览、法治文艺演出、播放法治电影、捐赠普法图书画册或电子音像制品等活动。要重点开展参与式、互动式的活动,搭建平台、广泛参与、交流互动、注重实效。

  今年,常州市被省法学会确定为“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直接活动点。各研究会、武进区法学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组织安排、创新活动方式、提升活动效果,确保“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落到实处。开展活动情况请于11月1日前书面报送市法学会秘书处。联系人:樊晨阳、王奕;联系电话:86616152;邮箱:czfxh@sina.com。


 

                                           常州市法学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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