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五章四十六条”预防解决医患纠纷
发布日期:2014-02-2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政府最近批准通过、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简称《办法》)主要内容。

据了解,《办法》共五章共四十六条。

总则一章包括医患纠纷的定义、办法的适用范围、政府部门职责、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咨询专家库及专家咨询规则、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医疗责任保险等内容。

纠纷预防一章包括:1、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管理;2、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纠纷预防中的责任;3、公安、卫生计生部门的现场处置措施。

纠纷调解一章包括:调解的申请及受理、调解员的确定、专家咨询程序、保险承保机构列席调解、调解协议的履行和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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