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深化22家“驿”做法 七成矫正人员“再就业”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七成矫正人员实现“再就业”

  ——我市检察机关深化22家“驿站”做法,破解涉罪外来人员平等保护难题

  22岁李健的故事

  22岁的安徽小伙子李健没有想到,在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后,立即就找到了工作。本月16日,他与武进区礼嘉镇的金球轴承厂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500元。

  7个月前,李健参与盗窃获罪。武进区检察院认为李健是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全部退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将其送入金球轴承厂内的观护矫正工作站“金球驿站”进行观护教育。

  在“金球驿站”,李健和大伙儿一起住宿舍,不仅吃穿,就连牙膏牙刷都由企业免费提供;整天和几个年轻的大学生处在一起,他们像哥哥一样关照他;在车间,师傅手把手教他学会了磨床技术,有不明白的,同事们解释起来总是不厌其烦;为了让他安心工作,企业将李健的妻子从老家接来,也进入企业工作,并为夫妻俩单独安排了宿舍。李健踏实肯干,法院作出判决后,企业又第一时间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

  22家“驿站”

  《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不具有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就有享受取保候审的权利。但外来涉罪人员通常无固定居所、无固定生活来源、无合适担保人,即便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为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一般都实行“构罪即捕”。

  2008年起,我市检察机关选择社会责任感较强的民营企业,建立了22家观护矫正工作站,探索开展对轻微刑事案件涉罪人员的感化挽救,保障涉罪外来人员依法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

  在工作站内,取保候审的外来人员享有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在学习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关爱,更避免了犯罪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

  观护矫正工作再深化

  为帮助观护矫正人员实现再就业,今年4月,市检察院又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化观护矫正示范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观护矫正工作站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

  依托观护矫正工作站所在企业,为矫正人员提供多工种的技能培训岗位;综合考虑矫正人员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特长等因素,为其安排适合的岗位;对有一定文化且矫正时间较长的,推荐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考取技能证书;对有劳动技能且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矫正人员,推荐到对口企业就业。

  在“适人定岗、适能定岗”的机制下,众多矫正人员熟练地掌握了劳动技能,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为回归社会铺平了道路。统计数据显示,在今年以来被处非监禁刑的矫正人员中,有41人实现了再就业,比例超过70%。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视察我市观护矫正工作站后指出,常州市检察机关建立观护矫正工作站的系列做法,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精神,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举措,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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