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座谈会在武进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源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胡学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龙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陈村,市司法局局长陈少宝,市综治办副主任史国瑛,7个辖市(区)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等出席了会议。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推进县(市、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其中,省级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武进区投入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依托区信访局办公楼进行改扩建,全面整合综治、公安、信访、司法、农工、人社、住建、环保、国土等部门资源,在苏南地区率先建成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于2013年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服务大厅近1000平方米。中心主要履行指导协调、诉求受理、分析研判、矛盾调处、应急处置、督查督办、便民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等8项职能,实行集中办公“一体化”运作、接待群众“一条龙”服务、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接待来信来访566批次1862人次,登记、批转、交办584件;及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52件,调处462件,指导基层妥善化解矛盾350件;免费提供现场咨询1084人次、法律援助43人次;受理各类群众求助3250余人次,满意率达97.3%。
会上,武进区作了重点交流发言,其余辖市(区)先后汇报交流了对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以及规划筹建的现状。市信访局、司法局领导分别表示,将准确认识定位,认真履行职能,共同推进县(市、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在听取各地的汇报交流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源指出,中央和省把综治基层平台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固本工程、基础性工作来定位,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来要求,以重点工作项目来推进,同时作为综合绩效和平安县(市、区)的刚性考评指标。对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从严从高要求,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戴源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集约高效、发挥作用的原则,从四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一是要充分认清矛盾纠纷的长期性特征。各类矛盾纠纷是永远存在的,每个阶段又有各自的不同特点,因而与之相对应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构也一定会长期存在,并需要不断地发展完善。二是要明确机构设置的任务。设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其主要定位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基于三个方面因素:第一,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政法委、综治办及其他政法综治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最核心的职责任务,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第二,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涉及面越小,越容易成功,不要一味求大求全,首先要把社会矛盾化解做深、做细、做实,然后再向外拓展;第三,要协调好被整合资源的各个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不是干涉或替代其他职能部门的业务,而是帮助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三是要突出机构设置的目的。我们的目的就是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和便于解决各类问题,也便于政府应对和化解压力。要站在群众和政府两个角度来看待机构设置的必要性,做到既不要让群众“到处跑”“来回跑”,也不要让政府部门多头受理、重复受理。四是要把握机构设置的原则。首先,今年100%的镇(街道)要建好综合性、规范化的政法综治中心,致力于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其次,各辖市(区)要按照省里的建设标准,借鉴武进区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统筹规划,科学建设,全面完成“年内5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