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法学会服务站点“双进工程”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4-04-22 |
各辖市(区)法学会,各研究会(中心): 组织推动“双进工程”即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力量进驻辖市(区)、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以下简称“一站式”平台)、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进驻村(社区)一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是推动法学会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的重要抓手,是2024年度全市政法惠民实事之一。为扎实推进“双进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532”发展战略和新能源之都、“两湖”创新区等发展重点,以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探索出具有常州特色、时代特征、法学特长的法治实践品牌,努力为“万亿之城再出发”贡献法律服务力量。
二、工作内容 持续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该制度是依托基层法学会专家库,为法学会会员搭建的参与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的法治实践平台。在具体实施中推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六位一体”工作模式,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对有关法律事项进行把脉会诊,提出法律专业咨询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建设。已建成的县级“一站式”平台,工作站要全部进驻;镇级“一站式”平台,工作站择优进驻。鼓励各地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际靠前服务,在产业园区、开发区,大型企事业、行业商业协会等场所和单位,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年内,每个辖市(区)要重点培育2-3个进驻“一站式”平台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含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报市法学会备案,并择优向上推荐。 稳步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对法治薄弱村(社区)或法治保障力量相对不足的村(社区),处于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的,服务站点优先进驻。已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现有法律服务比较健全的村(社区),一般不重复建设。年内,每个辖市(区)要重点培育2-3个新进驻村(社区)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报市法学会备案,并择优向上推荐。
三、职责定位 (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 贯彻和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优势作用,立足法治、立足调解,着眼权威、专业、高效,坚持有别于其他普通法律咨询服务的职责定位,着力打造服务法治实践的高端平台,为群众、企业解决纠纷争议提供高精尖的法律咨询服务。 1.“首席”工作辨识度高。在县镇“一站式”平台中设置“首席”工作的固定服务场所(可与其它功能室整合使用),悬挂或摆放中国法学会会徽标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铭牌,公开“首席”专家名单、职能任务等基本信息。在“一站式”平台醒目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册等形式,让群众知晓“首席”服务工作。 2. 法律咨询专业化程度高。强化“首席”专家配备,县级法学会原则上按10至30人标准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须政治素质高,在法学理论研究、执法司法实践、法律服务、信访化解、矛盾调解等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影响力,人选主要来源于本地区法学院校、法治实务部门、法学会各研究会、律师事务所。加强“首席”专业团队建设,结合专业领域、行业特色,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加强“首席+”法律服务团队、跨界融合专家团队建设。 3. 实体化运作水平高。进驻“一站式”平台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由县级法学会负责日常运转,县级法学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主动融入矛盾纠纷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承接、导入“一站式”平台登记受理的疑难复杂类法律咨询问题、重复信访投诉等,落实好主动对接、照单认领、跟踪推进、办结销号制度。坚持专家“坐诊”“约诊”“巡诊”相结合,按照“一事一首席”“一事一专家”“一事一方案”的方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组织“首席”专家库专家“会诊”,商请有关单位部门协同处置。对承办事项涉及领域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申请上级法学会统筹调配“首席”专家资源予以支持。 4. 服务大局贡献率高。积极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围绕当地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首先必须解决的法律问题,聚力办好1—2件大事要事,推动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总结形成一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典型案例及法律咨询意见书,实现“咨询一件精品案件,预防一类风险问题”。 (二)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 贯彻和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强化村(社区)“第一道防线”功能,立足预防、立足基层,着眼普惠、便民、利民,推动更多法律和服务向基层倾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等家门口法律服务。 1. 有法治工作阵地。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通过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配备带有法学会标识或元素的宣传书柜、宣传橱窗、设立法学会工作服务台等,进一步延伸法学会工作触角,增强法学会工作影响力。 2. 有法律咨询队伍。充分吸收驻地高校法学教育工作者、企事业单位法务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干警等法学会会员力量,入驻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法律文书代写、诉讼风险评估等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渠道指引。开展预约式、订单式、派驻式、上门送法式服务,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 3. 有法律宣传活动。发挥基层服务站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走村入户开展下沉式法律服务,承接好“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讲活动;组织专家会员为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基层网格员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培训和依法调解工作指导。 4. 有创新特色项目。鼓励将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与当地历史文化传承、加强民生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服务站点为民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参与意识,打造一批符合工作实际、受到群众欢迎的法律服务品牌。 5. 有跟进指导力量。县级法学会明确专人“一对一”挂钩联系对接基层服务站点工作,具体牵头组织相关活动,做好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工作难题。鼓励各地推动基层服务站点与当地律师事务所等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建立协作关系。
四、有关要求 1. 强化分类指导。市级重点指导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建设,县级重点指导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及时评估质效。市法学会研究确定20个“双进工程”联系点,全程参与工作指导。市县法学会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挖掘一批通过“双进工程”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典型案例,做好典型案例积累,强化示范引领。要加强工作总结评估,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定期分析研判群众需求和法治建设的薄弱点。 2. 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中办《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不搞表面文章、不贪大求全、不大包大揽,不查验台账,严禁层层加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具体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不给基层增加工作量,做到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 3. 加强工作保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有关要求,积极争取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政府购买、基金捐助、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强保障。 请各辖市(区)于4月30日前,将本地区报市法学会备案的进驻“一站式”平台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新进驻村(社区)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名单,发邮箱:czfxh@sina.com,联系人:王奕,电话:85680672。
常州市法学会 202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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