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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日】金坛法院在行动
发布日期:2017-12-07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场景一:迎接国家宪法日庄严宣誓牢记誓言
  上午10点15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全体干警身着制服在党组书记、院长宋文良的带领下,面向国旗,容情坚毅,共同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郑重举起右手与全国四级法院同步开展了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铿锵有力的誓言,在法庭久久回荡,展现金坛法院全体干警对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崇高信念;表达金坛法院全体干警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庄严承诺。
 
  场景二:弘扬宪法精神共筑共享法治金坛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上午九点,金坛法院法官代表参与了主题为“学习贯彻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共筑共享法治金坛”的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积极向市民宣传包括宪法知识及与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内容相关的各类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场景三:举办的“12•4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下午1点30日,来自河头小学的45名师生代表走进金坛法院,参加金坛法院举办的“12·4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法官妈妈祁冻一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在法官妈妈的带领下,学生们“零距离”接触法院,参观了法院文化长廊、诉讼服务中心、法庭等地。
  活动最后,学生们右手捏拳,屈臂于肩头之上,在法官妈妈的带领下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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