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
发布日期:2017-12-05 |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上午,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随着雄壮的国歌奏响,全体员额法官神情庄重,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紧接着,宣誓法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在院长张少平领誓下,面对国旗,庄严宣誓,以表达对宪法的无比尊崇与对法治精神的坚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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