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推出“彩虹时空”青少年维权专属形象标识 |
发布日期:2016-05-06 |
近日,天宁区检察院从未检工作的性质、任务、宗旨出发,推出“彩虹时空青少年法律服务在线”专属形象标识,形成具有天宁特色的未检品牌。 标识上半部分由彩虹演变而来,既象征着该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是未成年人沟通与维权的桥梁,又表达出该院未检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青少年多姿多彩人生的最终目标。下半部分托起的双手,表达出了对青少年成长的呵护与关爱。中间的飞鸟,同时也代表着茁壮成长的小树苗,双手托起飞鸟、小树苗,寓意着天宁未检将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社会化、一体化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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