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 |
发布日期:2020-04-23 |
为切实推动“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迅速落实全省“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常州市司法局出台五项举措扎实推进“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 推进远程在线服务。充分运用12348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每天安排专业律师负责接听来电,及时响应群众法律服务诉求,让群众少跑路。若在咨询过程中有涉及与疫情相关咨询,第一时间上报。加强线上服务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选择12348法律服务网站集群、微信公众号等提交申请、收转材料,提高网上法积极引导法律援助人员、受援人参加互联网庭审,支持值班律师通过视频见证、线上送达等方式开展认罪认罚见证。 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维权申请,统一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简便手续快速审批。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在缺少材料的情况下,先进行审批,事后予以补充。对于确实不能通过网络提交法援申请的,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对农民工讨薪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维权案件建立“快速通道”,加强与仲裁、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实现讨薪法律援助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对农民工讨薪以及与疫情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维权案件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办理。加强与法院、民政、残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行政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减少或取消证明事项。 重点群体法律援助。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功能,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全过程留痕机制,将集体讨论、跟踪督办制度落到实处,依法妥善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加大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力度,积极支持企业用工稳定,统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妥善处理劳动者因欠薪、企业因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引发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法律援助机构在组织办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及时加强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机构的联动协作,强化大局意识,积极运用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特殊时期共担责任,共克时艰。 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效果。加强对相关重点案件的统筹协调,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有利于疫情防控全局、有利于社会稳定,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因疫情延误行使管辖权异议、举证、上诉、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权益的,依法申请适用期间顺延的规定,指导当事人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等。对因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指导当事人依法申请适用有关时效中止的规定。对办案机关因疫情防控延期开庭、听证的,法律援助人员应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并配合办案机关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组织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对涉疫刑事案件做无罪辩护或改变案件定性时,组织集体研究,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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