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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力锻造过硬队伍
发布日期:2014-11-03

  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公信力 开启全市法治公安建设新征程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尚建荣一席谈

  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制了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吹响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进军号。10月3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尚建荣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一个国家的警察执法水平,往往反映出这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全市公安机关将全面融入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提炼总结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经验做法,努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尚建荣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纲领性指南,法治公安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常州法治公安建设,打造执法规范化升级版,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和历史进步的洪流,着力在执法理念、能力、制度、保障上寻求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公安局进入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行列,也成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排头兵。尚建荣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全面按照“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思维、创新治理方式,健全执法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明晰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的要求,结合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推进常州公安法治建设。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化。以建设实战化职业警队为目标,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要求,着力加强以主办民警、法制员、法制(案审)民警为骨干的公安执法主体建设,全面提高公安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执法行为标准化。建立健全系统完备、公正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安执法制度机制。 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确定裁量基准,以制度厘定执法权力边界,避免制度缺失带来的行为失范,确保所有公安执法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

  三是执法管理系统化。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新要求,以改革取向、问题导向,依托每月联席会议、点评通报、专题汇报“三项制度”,打造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责任链,建立完善严格规范的执法责任制。

  四是执法流程信息化。通过对执法行为的流程构造,建立执法环节在执法办案平台中的全网闭合运行、全程接受监督,依托信息化强力支撑执法规范化。

  尚建荣表示,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重要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全市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新目标,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全部领域和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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