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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警方成立滆湖、太滆警务室 抓违法捕捞者
发布日期:2015-06-15

  6月12日上午,记者从武进区公安局、武进区农业局、滆湖渔政监督支队开展的座谈会上获悉,针对滆湖、太湖两湖区的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三部门将在今后开展联合执法管理。当天,武进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滆湖警务室和太滆警务室成立。

  滆湖属太湖流域第二大湖泊,地跨常州武进和无锡宜兴两市(区),水域总面积164平方公里。滆湖沿湖涉及6个镇,10个专业渔村,全湖现有网围养殖面积2.44万亩,渔业从业人员约5000人。其中武进区涉及湟里、嘉泽、牛塘、南夏墅4个乡镇(街道)和1个经发区,占滆湖水域总面积的70%。滆湖封湖禁渔期为每年1月1日至8月31日。滆湖现有位于湖中心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位于沿江高速滆湖大桥以北的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两个常年禁渔区,面积均超过两万亩。

  近年来,虽然围绕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每年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缴禁用渔具”等专项整治行动,但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夜间和大雾等特殊天气进入湖区进行电力捕鱼、人工摸蚌、密网捕捞、毒虾等非法捕捞作业时有发生,少数不法分子甚至还暴力抗法。

  今年6月7日晚,武进人陈某向他人借来玻璃钢船进入滆湖鲌类渔业资源繁殖保护区,私设电网进行非法捕捞时被发现,后与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导致现场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现陈某已被武进警方刑事拘留。2015年2月13日,经武进区人民法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某、于某、徐某、黄某、黄某等五人单处罚金。

  去年9月12日20时许至13日凌晨,在苏州胥口镇某水产品市场的鱼贩子王某,伙同张某、于某、徐某、黄某和黄某某等6人,窜至沿江高速滆湖大桥以北滆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使用禁用的电力捕鱼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非法捕捞白鱼、鳊鱼、鲢鱼等水产品70余公斤,经鉴定,价值600余元。

  据警方统计,自2015年以来,共抓获各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嫌疑人254名,其中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20人,移送起诉10人,行政处罚234人。

  此次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将进一步加强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快速有效地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三部门将进一步抓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对湖区加大的巡查力度,开展对湖区渔民的法律安全防范宣传,依法打击非法捕捞,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保护湖区水产资源和正常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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