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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榜样 | ​“建”一流警队 守天“清”地宁
发布日期:2023-06-04

近日,省法院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关于表彰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金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2个集体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施婷婷等3名个人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今天推出天宁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周建清的先进事迹,跟着小编一起领略他的风采吧。


“建”一流警队  守天“清”地宁

——天宁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周建清先进事迹

周建清,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长,2018年2月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个人先后被天宁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天宁区政府嘉奖三次、被区委评为“平安卫士”等荣誉;在他的带领下,天宁警队被省高院列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名单,被市中院评为标兵警队、荣立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01、政治坚定,大局意识强

他高度重视警队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部门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警队干警的政治素养。

02、业务精通,专业技能强

他注重警队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由他负责撰写的《天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手册》作为全市法院警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荐实用手册,制定的《天宁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层级管理规定(试行)》得到最高院及省高院领导关注,警队建立了规章制度、日常管理、教育训练、基础设施、警营文化五大体系,警队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03、热心事业, 责任意识强

他作为警队警务工作的主要指挥者,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重大,每次重大警务保障工作都提前制定警务保障工作预案,合理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万无一失。带领全体警员参与了最高院指定审理的10余起“123”系列专案、100余起扫黑除恶等涉众型犯罪案件的重大庭审保障工作。天宁警队的“六专四室”建设,率先通过了省院组织的“六专四室”建设达标验收,获得了省高院通报表扬。

04、清正廉洁 ,品行作风优

他严格按照六条禁令、八个不准、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正之心。高度重视警队廉政纪律建设,加强干警经常性的廉政学习,不定期进行个人廉政谈话,时刻教育引导全体警员养成纪律自觉的习惯,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供稿:天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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