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部署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4-09-04

  记者9月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8月21日,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后,各地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和最高检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截至目前,全国各省级检察院进一步细化、实化本地专题教育活动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河北、黑龙江、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6个省级检察院专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

  专题教育活动中,安徽省检察院和陕西省检察院坚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强调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广大检察人员站在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题教育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坚持立足实际,把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3十1”专项活动复查工作、抽样评估工作和查办职务犯罪大练兵活动作为专题教育活动的自选动作,努力抓出特色。

  吉林省检察院坚持把专题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整治“为官不为”重要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明确了整治“为官不为”目标任务,突出“职责意识”、“担当精神”教育,要求全省检察人员既要廉政又要勤政。

  江苏省检察院坚持以检察机关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发生的腐败问题为正反两方面教材,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海南省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在教育活动中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办案、违反办案纪律甚至受利益驱动办案等问题,是否有受人之托打探案情、帮人说情、违规过问、干预办案、不按规定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形逐一列明,要求逐人逐项对照,强调抓早、抓小、抓实。

  浙江省检察院和贵州省检察院坚持抓学习打基础,在搞好“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的同时,围绕教育主题科学安排征文、宣誓、英模宣讲、反面警示、廉政辅导、党课教育等六个专项活动,努力夯实检察人员强党性、守纪律、严自律的思想根基。

  河南省检察院积极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累的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整改任务实行销号动态管理等成功做法,进一步细化教育方案,明确活动要求,严格工作责任,确保时间、任务、责任、机构、方式、措施“六落实”。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