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拟于明年全面推开 |
发布日期:2014-09-01 |
正在河北、浙江、河南、广东、陕西5个省和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海关总署3个部委进行试点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拟于明年全面推开。这是29日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为扎实稳妥推进这项改革,从今年4月开始,中央纪委选择5个省和3个部委进行试点。同时,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试点省和部委还对各自的下级纪委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河北、浙江、河南、陕西省纪委共选择15个地市、11个省级机关作为试点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下级纪委试点单位;广东省纪委作为在省内开展试点的单位,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试点工作;海关总署作为垂直管理部门,也对系统的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方案。 从试点情况看,各试点省和部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线索处置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抓早抓小”要求进一步落实,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今年4月至7月,8个试点单位共初核案件26125件,同比增长25.1%;立案21856件,同比增长18.6%。 随着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问题,比如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范围需进一步规范、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指导需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结束;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中央将出台《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于明年全面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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