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家单位被确认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
发布日期:2014-12-17 |
近日,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季度推进计划》、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部署,经过申报推荐、审查抽查、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市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家单位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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