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1+2+N”青少年普法机制成效显著 |
发布日期:2018-01-19 |
作为省“依法治教改革试点区”的试点市,我市探索建立“1+2+N”青少年普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一体开展,标准制定、项目开发与阵地建设同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1”个遴选机制。印发《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标准》,已评选依法治校先进单位16批435个,依法治校示范校10批213个。在此基础上,率先启动首批“法治示范校区”建设,出台全省首个《法治示范校区遴选标准》,设置“学校争议解决机制”等考核指标,不断推动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学校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实现双下降。 二是设置“2”名法律顾问。派遣专业律师担任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会同200余名法治副校长,在全市范围内推出“法律体检表”、法治微讲座、法治微课程、法治微视频、突发事件律师1小时内处置等特色菜单。联合各机关部门与社会组织,开发出“女童保护”“校园零零欺”“集废纸攒平安播法治”等20个深受家长学生欢迎的普法项目,已开展活动1100余批次,全市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增幅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成立“N”个法治基地。投资500余万建成全省一流的花山青少年普法教育体验馆,6个辖市区实现特色青少年法宣中心全覆盖,以《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为主体,建设囊括全市各中小学的法治课程基地。首创成立8个常州市普法小记者站,遴选产生118名龙城普法小记者,定期开展法治征文、法治夏令营等专题普法活动,在全省模拟法庭大赛中荣获第一名,推送的选手代表我省在全国宪法演讲比赛获得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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