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探索异地帮教新模式 架起新年希望彩虹 |
发布日期:2018-01-12 |
“我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没有意见。我今后将遵纪守法,好好在“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接受教育和帮教,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阳(化名)认真的说道。 2017年10月,涉案未成年人小阳寻衅滋事一案移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玄武区检察院决定对小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但是小阳在常州工作,其亲属也都在常州定居工作,如何在考察期间做好对小阳的帮教工作成了承办检察官心头的难题。在与天宁检察院沟通联系后,该院未检科科长吴敏第一时间提议小阳在该院“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考察,两地检察机关可以联合实施异地帮教,共同助力小阳顺利回归社会。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阳的考察帮教问题,近日,天宁检察院与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签订《异地帮教协作协议》,由该院未检科依托“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对小阳实施考察期的帮教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异地帮教方案。这项工作的展开,开启了两地检察机关在异地协作的尝试,也是天宁检察院未检科进一步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社会化体系的又一次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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