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在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
发布日期:2017-12-06 |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常州市在相关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和《常州市政府关于溧阳市在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的文件要求,2017年11月23日,溧阳市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在社渚镇、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社渚镇、昆仑街道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本次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将涉及9个市级部门,其中昆仑街道涉及320项权力,社渚镇涉及219项权力,已明确由社渚镇、昆仑街道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市级部门将不再行使。 12月5日,溧阳市召开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部署会议,溧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卫中出席会议并讲话,编办、法制办、昆仑街道、社渚镇等25个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周卫中就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系,有效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二是要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综合执法队伍;三是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过程实现全程留痕;四是要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市、镇两级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下一步,溧阳市将科学组织、加快推进相对行政处罚权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各项纪律,全面提升执法规范管理水平,在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任务的同时,让改革释放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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