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派员会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
发布日期:2017-12-06 |
12月1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与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金坛区公安分局案审大队等部门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会商。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赵国华参加会议,就案件是否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进一步取证方向发表意见,得到了与会单位的一致认可。 今年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紧密结合“长荡湖”旅游资源开发及生态湿地保护这一地域品牌,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渔政监督大队沟通协调,及时介入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相关案件的侦查取证及案情会商,为“长荡湖”湖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积极献策献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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