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落实控申检察宣告制度 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
发布日期:2017-11-09 |
11月7日,天宁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对一起不服该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案进行了公开宣告。控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公益律师共同参加检察宣告。 检察宣告是检察机关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在专门的场所,对依法做出的检察决定,在相关人员的参与和监督下,公开阐明做出决定的事实和依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司法活动。 会上,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向参加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理由,并就申诉人对案件提出的一些疑问耐心地进行了解答。参会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公益律师分别从监督检察机关工作的角度和法律的视角向申诉人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申诉人对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表示非常满意,并对所有参加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由衷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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