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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发布日期:2017-09-07


    8月31日,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侍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沈国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在会上致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张双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宗府、庾爱民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实地观摩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北区徐卫星工作室、天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天宁区和谐促进会等法治建设现场,通报了2016年度全省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研究部署了下阶段法治建设工作,苏南5市以及江宁区、昆山市、武进区、江阴市、丹徒区介绍交流了上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创新与为民两大主题,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抓法治建设重点,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重点工作,法治常州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一是突出法治引领,致力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大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组建“常州市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心”。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着手调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探索制定党委法律顾问操作规则,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卷中设置主观题。健全推进机制,发挥市依法治市办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法治建设例会、组织实地观摩以及专项调研督查等方式,示范引领、落实措施、强化责任。二是秉持法治要义,推进区域实践。扎实开展地方立法,编制《立法规划(草案)》,安排正式项目12件,调研项目17件,有序开展《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制定政府立法计划,确定了政府规章正式项目3件、调研项目6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制定立法计划编制、起草、审查等三项规定。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法律顾问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市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实施“行政复议公信力提升工程”,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全面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探索建立虚假诉讼数据库,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法院终结执行案件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善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创新路,鼓励基层实施法治微创新,印发《常州市2017年度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表》,筛选确定32个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精细化跟踪管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合成维稳中心以及新北区以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金坛区金城镇沈渎村“三和”创建卓有成效。基层自治创品牌,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途径、新办法。溧阳市“百姓议事堂”、天宁区“和谐促进会”被《人民日报》先后专题报道,市委书记费高云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给予高度评价。法治文化创特色,制定《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制定法治宣传活动纲要,编制市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启动千人以案释法丛书编印工作,完成5个部门法法治公园建设。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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