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 |
发布日期:2017-07-04 |
近日,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主持召开三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听辩会,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钱俊文,副主任刘超、陈咏升,相关成员单位及本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旁听。 会上,主持人宣读听辩会场纪律、双方权利义务,并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次发言。市局稽查局检查组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据材料、法律适用和拟处理处罚建议,然后涉案企业代表针对上述四个方面做陈述申辩。本次审理的三起案件,税企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加收滞纳金和是否应对追补税款进行处罚。双方就有争议的问题,围绕证据材料、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尺度等方面反复进行质证、辩论。 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将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复议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制度等相融合,这不仅是给纳税人一个充分陈述申辩的机会,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参与权,更是将听证、复议等救济权利前置,让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能充分听取征纳双方意见,在发表意见前全面了解案情,切实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有效避免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决定作出以后再发生争议升级的情况。 常州地税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钱俊文表示,税务机关引入法庭庭审模式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听辩式”审理,是用公开促公正,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的一次很好的实践。公开审理重大税务案件,让征纳双方在审理环节充分发表意见、质证辩论,有利于树立征纳平等理念,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引导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将法治精神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有效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今后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还将邀请社会第三方机构、纳税人保护官等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确保重大案件审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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