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显著 |
发布日期:2017-07-20 |
常州中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激发执法办案内生动力,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今年上半年,常州中院结案率为74.62%,列全省第二名,结收案比为106.08%,列全省第一名。 优化审判组织运行模式 今年2月,按照健全合议庭整体负责制的要求,将94名员额法官组建成27个审判团队,将21名法官助理、75名书记员分别配备到相应的审判团队中。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向全院征求意见,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半年考核。 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导向作用 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凡是入额的院庭长都编入审判团队,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办案任务,并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半年来,院长、庭长共计受理案件1845件,审结1087件。院庭长带头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 探索建立案件溢出分流机制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案件溢出分流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在保持各专业民事审判庭特色专业审判相对固定的基础上,根据各庭人员现状和审判工作需要,合理设定法官收案的溢出分流点,以确保各民事审判业务庭法官案件受理平衡度,有效实现新收案件总体供给均衡、法官收结案个别均衡的态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案矛盾,有效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建立完善法官专业会议制度 将审判长联席会议、庭务会改造为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在此基础上,全院另行设置民事(执行)、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专业法官会议。院长、庭长不再单独听取案件汇报,而是作为专业法官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通过组织化、公开化的方式发表意见。除了由独任法官或是合议庭提请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的案件以外,对于符合省高院司法责任制文件关于事中监督范围条件的特定案件,院长、庭长对审理过程或者评议结果有异议的,也都必须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审判委员会的前置过滤机制。 多措并举统一裁判尺度 研究制定《关于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动建立审判业务统筹指导机制,由各审判业务条线通过召开例会或编报年报的形式,对发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对涉及法律统一适用问题的作出明确阐述,并梳理归纳普遍性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由各条线整理发布若干在本地区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归纳提炼案件的事实认定规则、法律适用规则和自由裁量尺度。建立类案参考制度,评议案件时,向合议庭汇报所检索并参考的类案裁判情况,便于合议庭把握类案裁判尺度。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