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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已被确定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
发布日期:2016-10-08

  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管人员、新市民:

  四类人群被确定为 “七五”普法重点对象

  记者日前获悉,“七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市民等4类人群是重点普法对象。

  “七五”普法规划的总目标是:“一个落实”,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六个进一步”,即机制进一步健全,实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法治信仰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群众对普法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达到92%以上。

  “七五”普法的对象分一般对象和重点对象。

  一般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对公民的学法用法着重强调培养法律素质。

  重点对象有4类: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规划》明确了组织、人社等部门职责,提出落实全面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对任前法律考查的目标。增加学法用法情况在述职述廉述法中的权重。青少年是“关键时期”,《规划》针对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阶段的身心特点,明确学法要求。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规划》提出要防范法律风险、加强职工法治教育,以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能力。同时,还把新市民列入重点对象,这是“社会治理的重点”,要求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将普法融入对新市民的服务管理,助推新市民共享法治,有序融入我市社会生活。

  链接:  
  我市“六五”普法成果

  目前,我市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795个、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3个,市民对普法工作的满意度达88.7%,位列全省第三;党政机关带头学法、普法,市委中心组定期专题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合格率达100%,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常州市法宣办被评为全国“六五”先进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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