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法院开展集中抓“老赖”行动 |
发布日期:2016-09-12 |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向“执行难”全面宣战,重塑社会诚信体系,9月8日晚6时整,溧阳法院办公楼前,警车整齐排开,执行局干警整装待发,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邵益勇局长一声令下,8警车载着该院40余名执行干警共同出发,参与由市中院统一部署的集中抓老赖行动。 执行局指挥中心大屏幕前,常州中院执行局谢国勤副局长和驻溧阳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人员紧盯大屏幕的实时传输画面,密切关注着行动的进展情况。 19点20分,张志平教导员率领的执行一组来到后周龙城花园周某家,将洗好澡的周某控制。2012年,周某和申请执行人吕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吕某瘫痪在床。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吕某合计30余万元,但周某迟迟未能履行。执行吴法官多次找到周某,要求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周某一直逃避,拒不配合。 20时35分,许云华带领的第二执行组,来到上兴镇老河新村杨某家中,将其拘留。杨某承揽工程工作,欠陈某、周某、金某(杨某的表姐夫)工人工资共计12万余元,法院多次催促,杨某仅仅口头答应,不见实际行动。 21时06分,第二执行组再次传来捷报,执行干警将上兴镇缪巷村委邱家组的朱某控制。2015年,朱某擅自将陈某承包经营的鱼塘抬高水位的钢丝网抬高,致陈某鱼塘内养殖的鱼类随水外逃,需承担赔偿损失5万元,朱某迟迟未能履行。 此次集中抓“老赖”行动共对15起案件的15名“老赖”进行突击执行,共司法拘留3人。9月9日下午,被执行人杨某的亲属来到溧阳法院,偿还工人工资全部款项,杨某拖欠工人工资的三起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溧阳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对构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溧阳法院执行局查询账户6022人次,金额25.4亿元,通过司法网拍成交金额达16170.72万元,1304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2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3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义务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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