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庭审五进”活动走进村委 |
发布日期:2016-07-14 |
今年4月至5月,被告人周某某在住处3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法庭上,周某某推翻了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拒不认罪。针对这一情况,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证人证言、通话清单等证据,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指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公诉人分析了周某某的犯罪原因,剖析了毒品的危害。在最后陈述阶段,周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同时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制宣传跟进,取得良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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