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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检察院对一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开展执行监督
发布日期:2016-04-20

近日,经开区检察院侦监、执检部门检察人员按照《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的要求,对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察。

犯罪嫌疑人吉某因盗窃罪于今年4月16日被公安机关决定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该院在得知该情况后,立刻派员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存在的文书填写、送达方面的小瑕疵,检察人员进行了及时纠正,促进了刑事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程序的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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