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 |
发布日期:2016-04-05 |
3月25日,武进区检察院首次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就一起环境污染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听证。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参加了听证会。 犯罪嫌疑人张某家属向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该院经初查于2016年3月15日立案受理,经审查认为: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决定依法召开公正听证会。听证会上,参会代表纷纷发表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环境污染罪,犯罪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因长期以来其经营工厂的生产对当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若取保候审很可能会造成社会矛盾激化。故经集体讨论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该院及时将审查意见和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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