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实体法中首部地方政府规章向市民征求意见 |
发布日期:2016-06-20 |
我市实体法中首部地方政府规章《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市法制办日前来到湖塘镇、清潭三社区两个立法联系点,听取近50名基层群众意见,现场平均每个居民提出意见超过3条。 市法制办现就《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广大群众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zhou.gov.cn/)或市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fzb.changzhou.gov.cn/)查看全文,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通过15个政府立法联系点进行反馈。 《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也适用于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规章就建(构)筑物与附属设施、公共场所与公共设施、户外广告与景观照明、施工现场、城市绿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近60条规定。 此外,我市实体法中首部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也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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