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
发布日期:2015-11-27 |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2015年以来,金坛区检察院通过多次走访律师事务所、与区司法局和辖区六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构建检察机关、律师之间的新型关系、律师刑事辩护中的若干问题等形成《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金坛区司法局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会议纪要》。 一是完善律师接待服务,努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实行“一站式”接待方式;多渠道提供信息查询。二是实行律师意见征询制度,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实行律师意见征询制度;规范律师意见的听取;及时答复律师意见。三是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构建良性检律互动关系。保障律师会见权;规范律师参与介入;规范律师诉求办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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