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召开律师管理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
发布日期:2015-08-31 |
8月25日,常州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各辖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公律科长参加会议,大家普遍认为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是律师发展史上的一次大事,特别是充分肯定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的关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律师管理部门和广大律师深受鼓舞。常州市将采取四项措施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要求各辖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要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律师,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等领导同志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健全完善律师管理长效机制,以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为抓手,紧扣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三大重点,形成有效管用的制度性成果。三是落实律师制度改革,总结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做法,根据上级安排抽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的意见。建立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定期沟通机制,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机制,调研探索律师代理申诉等制度。四是引导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开展服务法治政府助推行动、服务企业升级行动、服务园区拓展行动、服务和谐维稳行动,引导律师巩固发展传统业务,创新拓展新型业务,服务常州全面深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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