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依法惩治欺诈经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2024-03-19 |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领域纠纷问题频发,一些不良商家欺诈经营、频频“跑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相关行业健康发展,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了大量的信访维权,给法治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近期,常州市武进区以“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为契机,多方联动,凝聚合力,成功判决了一起“预付卡”消费维权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群众投诉,立案调查。2023年初,武进区雪堰镇某美容美发店转让,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28名预付卡消费者权益受损,损失合计28万元。因原商家拒绝退款,后又拒不出面解决问题,引发预付卡消费者投诉100余起。消费者信息不对称,举证维权困难,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在区消费者协会的推动下,依托“公益诉讼”+“公职律师”协作机制,区检察院积极立案介入调查。
联合听证,支持起诉。由于“预付卡”消费纠纷案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代表性,引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高度重视。2023年7月19日,区检察院会同区消费者协会,首次召开预付卡消费纠纷支持起诉公开听证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康健主持联合听证会,区委政法委公职律师吴焰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区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徐科代表消费者协会,参与了联合听证活动。经听证,一致认为区检察院和消费者协会应当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依法惩戒,退一赔三。在指导受害消费者提起诉讼后,2023年8月,区检察院和区消费者协会同时向区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区检察院徐雷霆检察官依法履职,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徐科出庭协助检察官履职,该案成为武进区公职律师出庭支持“公益诉讼”第一案。2024年3月12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3个被告人“退一赔三”,即除了退赔28万元外,另判惩罚性赔偿84万元。后续,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商务局也将对该案被告商家作行政处理,惩戒其不诚信经营行为。
该案的顺利判决是武进区“公益诉讼”+“公职律师”协作机制的又一次成功实践,有效维护了受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惩戒了不诚信的商家,在预付卡消费维权领域树立了一个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义,必将有力助推规范“预付卡”消费市场秩序,并推动全区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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