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四项举措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发布日期:2014-09-17 |
为响应省厅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常州市司法局推出四项举措,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职责,规范运作。市局根据省厅要求,认真研究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指标内容,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及工作目标,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定期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形成科学合理、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落实,协调推进。在市局成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局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明确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内容。市局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指挥中心,以全局的角度牵头、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展开,确保全覆盖体系建设的有效推进。 三是合理调整,充实人员。市局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实际工作情况,调整人员配置,力争实现配齐配强配优律管处人员,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的有关调研及大型活动能及时掌控情况并顺利开展起来。 四是争取资源,双策支持。市局在确保自身全力投入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的同时,及时与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和成效,力争在资金和协调方面取得更多的支持与帮助,为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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