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法院与银行携手,“诉讼保”助企纾困实现四方共赢 |
发布日期:2023-08-26 |
去年9月以来,在全市法院与中国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通力合作下,“诉讼保”业务已成为保护经营正常企业免受财产保全困扰、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有力手段。市中院院长曹忠明表示:“‘诉讼保’是常州法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创新举措,不但有效保护了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且有效保障了申请权利人的债权实现,同时有利于银行拓展业务,并且法院节约了司法资源。”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诉讼保”业务17笔,免于被财产保全金额4857万余元。
“诉讼保”业务为企业“松绑” 溧阳法院院长吕捷告诉记者,近年来,申请财产保全及连续小标的诉讼保全现象屡见不鲜,像2021年,溧阳法院共受理财产保全案件2320件,涉及财产保全总标的额约55.38亿元。其中涉及公司法人的财产保全案件1016件,财产保全总金额约35.38亿元。这种情况严重影响被告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甚至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实务中,溧阳法院发现财产保全不但损害了被申请人的权益,破坏了被申请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2022年9月15日上午,溧阳法院与中国银行溧阳支行正式签约,启动“诉讼保”业务。“诉讼保”的最大特点就是,由银行提前为优质企业提供预先担保,当该企业因民商事诉讼或仲裁被申请财产保全时,银行为该企业出具《民商事案件免于财产保全保函》,法院以银行已提供担保为由不对该企业采取保全措施。 截至目前,溧阳已有24家企业办理了“诉讼保”业务,共被授予担保额度2.1亿余元。其中有5家企业在15件案件中,已被免于财产保全金额2857万余元。
全市法院推广并取得实效 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就“诉讼保”业务与中国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常州经开区法院和武进法院6月以来相继运用“诉讼保”业务,化解了财产保全对企业造成的困境。 在南通企业诉常州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南通企业申请保全常州企业银行存款1000余万元,对常州企业现金周转和正常营业造成较大影响。常州企业申请“诉讼保”,江南银行审核后第一时间出具保函。常州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依据保函解除保全,常州企业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 在某建设公司与某科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仲裁过程中,建设公司向武进法院申请保全科技公司1000万元财产。科技公司负责人提出其关联公司正值上市关键期,此时保全会对公司经营和上市产生较大影响。科技公司主动联系江南银行,江南银行经审查其符合“诉讼保”适用条件后,第一时间出具保函。法院根据保函解除了对科技公司的财产保全,保证了科技企业的经营和上市。 市中院院长曹忠明表示,通过银行担保前置的方式,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在一定限额内免于财产保全,可最大程度避免或降低保全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全市各法院、本院各部门将加强联动协作,共同落实好‘诉讼保’这项为企创新举措,为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司法保障力量。”
三项举措助企纾困解两个难题 据了解,常州法院近年来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个中心,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创新开展“诉讼保”业务,以法治化形式帮助企业避免受到滥用财产保全的困扰,助力企业发展。 以往在实践中,法官经常遇到两个难题:一是对于申请企业来说,保全是最有力的维权手段,但对被申请企业来说,则对企业信誉、银行征信、资金周转等产生影响;二是虽然上级法院一再强调审慎保全,但法官无法确保被保全企业将来一定能够履行到位,为避免风险而不得不裁定保全。“诉讼保”业务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评估企业经营、信用状况以及控制风险的能力,有效解决了这两个难题。 为了更好开展“诉讼保”业务,常州法院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建立“免保”企业名单库,让法官在审查保全申请时能准确找出“免保”企业;二是建立实时联动对接机制,承办法官发现“免保”企业时,向银行发出《出具保函通知书》,银行在3日内出具保函,法院收到保函后通知申请人银行已提供担保,故不对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三是建立“法银”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核对免保企业名单、免保额度及期限,磋商解决具体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来源:常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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