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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现场会在常州召开
发布日期:2022-11-17

11月15日至16日,全省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现场会在常州召开。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范沁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于贵平致辞,常州市政协副主席张加林出席活动。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梁武华主持会议。

范沁芳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全省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她指出,2019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国率先提出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并在常州市进行试点。2020年,试点工作推向全省13个设区市,加快推进了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关联贯通机制的步伐。2021年,评估工作深入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问题重点突破。三年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体现时代特征和江苏特点的法治建设方式,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已逐步形成了以设区市为代表的区域性和以政府部门为代表的领域性评估机制,有效发挥了全面依法治省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

范沁芳副主任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下一步全省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江苏法治实践领域落地生根、落实见效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聚焦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四个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要有利于系统保证法治全面推进、有利于整体提升法治运行效能、有利于协同解决法治突出问题。

二要系统集成,统筹协调推进。从2019年开始,省委依法治省办计划通过3至5年的时间,从面向设区市和政府行政执法领域,开展区域性评估和领域性评估试点入手,最终实现省域、领域评估全覆盖。各地要健全完善多方协同、关联贯通的运行机制,搭建全流程制度框架和运行体系,进一步提升法律实施效果的整体效能。

三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实践。经过三年的努力,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初步构建了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为枢纽的组织运行体系,贯通数据采集、综合研判、反馈实施等环节的运行闭环,全省要立足实际,继续深入探索。逐步完善省、市两级联动的组织运行架构,推行实时多维的数据研判模式,健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应用领域和机制。

全省各设区市委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峰重点介绍了我市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经验,苏州市、盐城市、扬州市、连云港市也分别介绍了相关做法。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熊樟林就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进行了点评。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考察了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教育馆和常州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

常州市自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以来,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归集研判,强化集成互动,注重协调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建立 “六项机制”, 打造“十支队伍”,完善“十八项制度”,注重规范运作;加强点面结合,实现点上单项评估和面上综合评估,强化成果应用,注重关联贯通,努力探索构建一套统一、规范、科学、可复制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模式,我市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分别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长三角法治政府建设论坛上作经验交流,《中国司法》《法治日报》《江苏法制报》专题报道,全国核心期刊《学海》全文刊发,并且荣获 “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 

(常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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