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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走进“援法议事”试点村常州丫河村
发布日期:2022-09-29

图为“丫河精品小菜园”一角。

《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一杯茶,两张桌,法律明白人和三五村民坐在一起,聊聊家常,话话村务,学学法律,从村集体经济发展到邻里纠纷,村民都愿意到“援法议事堂”议一议。

丫河村,作为江苏省常州市第一批“援法议事”试点村,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同时,其打造的“援法议事堂”已成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议事渠道。

“援法议事”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

“援法议事”是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的活动。这项活动的切入点是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达到持续强化和提升城乡基层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目标。

“‘援法议事’,其实就是化解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将村里面的重大事项通报给村民,并就某件具体的事情在一起议议,比如村里修路、土地征收、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具体事项的可行性,法律层面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政法委员邵劭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丫河村是最早在常州市开始推行‘援法议事’活动的试点村。”

在丫河村党群服务中心的对面,有一片20亩地的“丫河精品小菜园”,在菜地的边上有专供人们休息的木制凉亭,20亩地被分成了若干块两分、三分地的小菜园,水泥硬化且铺上了红色地砖的田间小路通向每一块小菜园,每块小菜园的边上都竖着一块“某某小菜园”的标识牌。

“这片小菜园原本是上村小组村民的葡萄园,我们通过‘援法议事’将葡萄园改建成了小菜园。”丫河村法治带头人包亚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刚开始建这个小菜园的时候,一些老百姓是不愿意的,因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既然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就必须要召集老百姓过来议议这件事。通过议事,让老百姓知道,我们这个项目是做什么的,做成以后是什么样的效果,对老百姓能产生什么样的效益。如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在会上当场提出来,大家一起再议。一次议不成,两次、三次……直到把这件事议成。”

当时丫河村为什么要将村民的葡萄园改建成小菜园呢?

“主要是为了解决搬迁到这附近小区来生活的老百姓种菜的问题。对于丫河村来说,当初将葡萄园改建成小菜园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既要处理好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又要解决好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包亚春说。

他介绍:“原来老百姓在家里都有自家的菜园,现在搬进小区,一下子没有了菜园不习惯,就将小区的绿化地开垦成了菜园地,这样不仅破坏了绿化,而给菜地施肥时气味也很大,附近居民闻着很难受,之间就会产生矛盾。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村委会把附近原来老百姓的葡萄园收购过来,改建成菜园,让他们去种。现在老百姓种菜的问题解决了,绿化也恢复了。”

王梅芳是丫河村上村小组村民,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村里的小菜园就是我们组里的田地。因为征地涉及到我们的利益,村里召开援法议事会议,征求了我们的意见。现在每家每户都有地种,补偿我们也拿到了,挺好的。”

“其实他们也不需要多少地,有两三分地种种菜就行了。”丫河村妇女主任史银霞补充道,“菜地浇水的管道都铺设好了,只需要打开阀门就可以浇水了。菜地的租金也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年300多元,老百姓也觉得很实惠。主要还是给老百姓提供一块种菜的地方,建设好我们的美丽乡村。”

“援法议事堂”集中民心民意

2020年7月,江苏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部署开展全省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

2021年,丫河村作为常州市第一批“援法议事”试点村,按照“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的要求,丫河村“援法议事堂”建在了丫河村党群服务中心,牛塘镇镇长为“援法议事堂”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镇村干部、蹲点干部、村法治带头人、司法所负责人、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明白人、群众代表共29人组成。

“‘援法议事堂’是以‘百姓议事堂’为基础建成的,要求蹲点村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在村里召开一次‘援法议事’会,并邀请城管、建设、司法、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邵劭介绍,“针对会上收集的问题形成一个交办单,如能当场给老百姓答复,就当场答复;如果当场不能答复,我们将根据交办单尽快形成一个意见,由分管领导牵头交给应该负责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有些问题我们镇上没有权限解决,我们就通过向区人大、政协打报告,给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援法议事堂’还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矛盾隐患排查,跟群众搭建了一个互通有无的信息平台和预先掌握民情的渠道;二是镇村在有些重点项目建设中,个别群众往往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这中间就会产生一些矛盾和不理解,为了化解这些矛盾,政府需要这么一个平台让群众发声,也需要把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的利弊跟老百姓讲清楚;三是丫河村属于城乡兼有的地方,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很多人的身份转变了,由农民变成了居民,社会管理跟以前比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各家各户的情况都比较熟悉,现在大家都住到小区里,交流没有以前紧密,通过这个平台让老百姓聚在一起,有事说事,没事可以喝喝茶,叙叙家常。”常州市司法局宣教处副处长张杨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邵劭说,一个老旧小区因停车难的问题,通过“援法议事”现场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明白人一起,讲一讲这件事情。通过改造后,原来只能停两百多辆车的,现在可以停1000多辆车,还增加了800多个电动自行车停车位以及20多个电动汽车的停车位。

包亚春向记者讲述了他调解的一件矛盾纠纷:有一次村里在议事堂开完失地保障会议后,两位村民就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其中一方是位老太太,身体不怎么好,第二天就去世了。“我们知道以后,立马赶到他们家里做安抚工作,不让矛盾激化。如我们不及时参与的话,可能会演变成一个大矛盾,也将这个隐患及时排除了。”

邵劭认为:“我们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收集了民意,老百姓确实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另外我认为现在做事,一定要让百姓去参与,一定要让他有知晓权、参与权。他参与了村里重大事情的决策,为这个村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认为这是对他在村里身份的一种认可,这是很关键的一件事情。我认为也是从这个方面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渠道。”

“他们就是通过‘援法议事堂’把民心民意集中起来的。”张杨称。

调解工作是一碗良心饭

“基层工作很难做的。”包亚春向记者感叹。

王梅芳也认为,让老百姓相信不容易。

包亚春觉得,做调解工作就是一碗良心饭。跟做保洁员一样,地上多扫一下、少扫一下,外人很少在意,就是看你的责任心。

“做调解员就是跟人打交道,基本上要了解每个村上的张三李四是谁,是什么性格,跟他们怎么打交道?除此之外,律师在村里的这块越来越重要,援法,必须要有律师参与。”包亚春认为。

79岁的王连大用自己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向《法治周末》记者总结道:“农村做调解工作,要因人、因事依法引导,所有事情都要公正,依法、依理处理,要先稳住矛盾。”

在王连大看来,邻里之间产生矛盾就是沟通太少,“原来我们村里调解是情(人情)、理(道理)、法(法律);现在是法、理、情,即先依法、依理,再讲情”。

“十年间,我们村民的法律素养和对法律的接受程度提高了不少。”这是从事了10多年调解工作的包亚春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感受,他认为,这与“现在的网络发达,接受信息的渠道多了,普法宣传多了分不开”。

“给老百姓一边普法、讲道理,还要给老百姓把问题解决掉,这才是‘援法议事’的意义和目的。”张扬说,“每次议事都会找一两个持反对意见的,把他们找过来一起议。”

“只有把反对声比较大的人解释通了,工作才会很好做。”包亚春亦认为。

张杨介绍,丫河村有100多名党员,按照一定比例,所有党员在“援法议事”活动中都轮一遍。以这种方式,让党员不脱离群众,参加基层民生方面的治理。

“原来村民有了矛盾到镇里闹的多,现在没有了。”王梅芳称,“村里做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村委会干部都齐心协力为老百姓着想。”

“矛盾纠纷的产生多因利益,如果让老百姓的实惠多一点,矛盾就会少一些。”包亚春告诉记者,“我们村其实也是经济薄弱村,村里企业少,但每年创建一个康居型的自然村,或者将康居型的村再提升。像今年这么热的天,水位下降,田地要种粮、种菜、浇水,我们都想办法为老百姓解决。”

丫河村的村民几乎都有包亚春的联系方式,无论大事小事、白天晚上,遇到事情就会一个电话:“我这里有点事,你来一趟呀。”

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位村民还打来电话,让他去处理移动线路被一过往车辆拉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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