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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检察:“行政+检察”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发布日期:2022-07-18

7月15日,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干部互派交流暨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在常州市检察院举行。这是检察机关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有效途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志勇和新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仪式。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国平主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兴生出席仪式。

仪式上,汪国平主任介绍了干部互派交流情况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聘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志勇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国共同签署了干部互派交流合作协议。

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反大队大队长周俊、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张利国作为干部互派代表分别就各自专业领域,下一步工作作交流发言。

仪式上,陈兴生检察长上台为来自生态环境、教育、团委等相关领域的18位受聘人员分颁发聘任证书,并就深入开展干部互派交流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融合聚力,同频共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聘任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检察机关共同发力,促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当好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建设者。

积极探索,发挥优势,切实发挥“外脑”作用。要积极探索灵活履职方式,创新辅助办案模式,特邀检察官助理可通过列席开放式检委会、出席公开听证会、编入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履职、参与专项活动等方式辅助办案、能动履职,并以“跳出检察看检察”的独特视角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履职尽责,凝聚合力,切实推动双赢共赢。干部互派交流、特邀检察官助理要主动适应“新角色”,与检察官一道守护司法公平正义。通过互派干部交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打破专业壁垒、解决司法难题,在常态联络、线索移送、协同办案、联合监督执法等方面加深良性互动,不断推动“行政+检察”专业化协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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