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检察:176名涉企社矫对象“出去”更方便了! |
发布日期:2022-06-23 |
“眼看着复工复产,外地的招标一单接一单,多亏你们帮我解决了请假的大问题,让我的企业也活过来了!”6月2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在对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回访时,老吕激动地拿出一叠订货单说,这一年多来,企业经营逐渐摆脱困境步入正轨,都得益于请假“出去”变得容易了。
48岁的老吕在当地经营一家锻造公司,年产值达到七千多万。2019年,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老吕被宣告缓刑后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频繁跨市,担心因经常请假影响表现评估,老吕放弃了不少生意,这也导致企业一度陷入困境。 一个来自检察机关的电话,让他重拾信心:“检察官重点给我介绍了请销假制度,这真是及时雨。”老吕说,向检察机关详细了解请假外出的政策后,他立即备齐资料,向司法所提出请假申请,不仅在1天之内,就办完了手续,还获批准如因突发情况需出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在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常州市武进区作为苏南模式的发源地之一,民营经济活跃发达,全区民营企业近六万家,占市场主体总量94.6%。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近年来,武进区检察院主动联系区司法局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全区范围内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真实经营情况、外出经营请销假等方面的诉求。 “‘出去难’是最集中的一个问题,如何为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开通外出审批的‘绿色通道’,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武进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谈小锋介绍,通过走访调研,在矫人员普遍反映,因请销假审批烦琐导致外出受限,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影响。为此,该院与区司法局多次深入研讨,于2020年共同出台了《武进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实施条例的会议纪要》,探索用人性化的审批、管理、销假等方式解决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经营问题。一方面,综合评估社会矫正对象的基本案情、矫正期间的表现、企业经营情况、请假需求等事实,认定是否适用审批“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与事由、申请方式、审批流程以及请假模式等进行细化。例如,像老吕这样需经常性跨区往来工作的人员,经司法局批准,可按季度或半年度审批。同时,该院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将批准外出的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采取电话联络、实时视频等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并委托目的地司法局协助管理,保证“出得去”也“管得住”。 自该纪要实施以来,全区共审批办理176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因生产经营临时赴外地请假申请,核准经常性跨区域活动33人,无一例违法审批外出、脱管漏管问题发生。“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融入社会矫正检察工作中,请假外出这件‘小事’变得不难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这件‘大事’也就更容易了。”武进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娟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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