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察 | 溧阳打造“刑事和解”新品牌 |
发布日期:2022-06-15 |
2022年1月19日,溧阳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为确保侦协办工作有序化开展,溧阳市检察院制定了“5+1”配套制度文件,并将在提前介入阶段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确定为溧阳侦协办的特色工作。 依托“侦协办”平台构建检警新型合作 今年,溧阳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刑事和解的工作办法(试行)》,对和解案件范围、和解工作流程等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办案细节,要求检警双方应加强协作,充分发挥侦协办在调解亲属邻里间等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积极作用。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在提前介入阶段即启动刑事和解工作,在充分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联合公安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尽早尽快化解矛盾,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已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2件,成功化解多起“陈年积怨”。 坚持“全过程”和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溧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化姓)与被害人刘某(化姓)均为某在建小区施工工人,二人因电梯施工、使用问题发生肢体冲突,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刘某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侦协办应邀介入该案后,检察人员在全面阅卷、引导侦查的基础上,了解到二人均有“化干戈为玉帛”的意愿。 掌握这一情况后,检警迅速达成分工协作的共识,分头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朱某现场支付了4.5万元医疗费用,而刘某也为自己的“出言不逊”向朱某致歉,两人握手言和。后在侦协办的主持之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侦协办迅速牵头召开通案会议,最终决定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创新“多样化”调解方式提升刑事和解成功率 为妥善化解案件当事人矛盾,侦协办组织办案人员磨练调解技能。在日常的业务学习中,鼓励检警办案人员要勇于“跨界”,不仅要熟知各项法律法规,还要积极学习语言技巧、丰富自身的法律素养、提高释法说理的能力、知风俗懂民情,学会“接地气”地解决问题。 今年3月疫情期间,侦协办探索开展“云调解”机制,综合运用电话问询、“云调解”的方式,节约调解成本,提升调解效率。借助线上交流平台对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检察官进行充释法说理,兼顾“情、理、法”,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对和解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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