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自治强基 共建和美家园 |
发布日期:2022-05-25 |
江苏省常州市充分发挥自治强基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群众工作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金坛区“好邻居茶社” 确保自治方向 强化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道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以党建“锈花针”穿起基层治理服务千条线;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层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市推行“红色管家”自治模式。强化阵地打造。利用小区原有资源,建成1000余个居民协商议事点。强化典型引路。宣传钟楼区吊桥路社区许巧珍“7+工作法”。 激发自治活力 科学制定依法履职、协助事项、负面工作“三份清单”,建立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市设立20个基层减负观察点,全面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确保群众自治规范化运行。集中整治“牌子乱象”,建立挂牌长效机制,促进社区回归自治本位;鼓励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实现“进一扇门,找一个人,办所有事”;清理、规范考核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丰富自治内容 针对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和物资保障问题,社区自治组织全程参与,形成共商共管局面。成立社区营造学院※,建立熟人社区,由网格员担任微信群群主;深化“邻里守望”等“微自治”实践;设立“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让矛盾不出村(居);推动道德讲堂全覆盖,让身边人讲好身边事。 提高自治质效 用好协商民主金钥匙,保障群众自治权利,促进基层自治提质。推广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平台;建设全要素网格,形成联动联控治理体系。出台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意见,让居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出台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促进规范履职,提升监督实效。 ※社区营造: “社区营造”是个新词,意为:居住在同一地理范围内的居民,持续以集体的行动来处理其共同面对社区的生活议题,解决问题同时也创造共同的生活福祉,逐渐地,居民彼此之间以及居民与社区环境之间建立起紧密的社会联系,此一过程即称为“社区营造”。 社区营造就是要政府引导、民间自发、NGO帮扶,是社区自组织、自治理、自发展,帮助解决社会福利,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提升社区的集体社会资本,达到社区自治理的目的。 常州成立社区营造学院的目的就是培养社区工作人员能够运用社区资源和专业工作方法打造熟人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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