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 |
发布日期:2022-01-19 |
1月18日下午,常州市委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市委书记陈金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一波主持会议。 会上,梁一波书记宣读了省委、市委关于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调整决定,陈兴生同志提名检察长候选人,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免去葛志军同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不再担任检察长职务。 陈金虎书记代表市委充分肯定了葛志军同志任职以来的工作成绩,介绍了陈兴生同志的基本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筑牢政治忠诚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拓展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血脉、体现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要坚定履职尽责,全力护航常州现代化建设。把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作为己任,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532”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增力赋能。 三要做优主责主业,推动实现检察自身高质发展。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创新检察履职方式,争创一流法律监督业绩,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要坚持严管厚爱,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全面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夯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注重治本清源、标本兼治,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葛志军同志发表了离任感言。他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市委的决定,祝愿常州检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成绩。 陈兴生同志发表履新感言时表示,坚决拥护服从省委、市委决定。常州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人杰地灵、潜力无限,来到常州工作,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后将勤勉尽责、担当作为、勇毅前行,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积极高效履职,努力为常州“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打造长三角中轴枢纽”贡献更大检察力量,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懂弄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能动履职勇担当,护航常州发展大局。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握常州新一轮发展的“时与势”,带领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常州城市定位和“532”发展战略,找准服务市委决策部署的立足点、切入点、着力点,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三是改革创新谋突破,做优检察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新时代检察工作布局,进一步提升各项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严守纪律讲规矩,建强常州检察队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加强班子团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严管厚爱进一步落实落细,引领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全体中层干部、四级高级以上检察官、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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