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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检察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净土”
发布日期:2021-11-25

“2021年4月,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有吸烟的陋习……”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预防工作时发现,吸烟作为部分未成年人团体的标识,已经成为他们养成不良行为习惯、走向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为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溧阳市检察院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校园周边禁设禁入场所的相关规定,用“三招”稳妥推进校园周边禁设禁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净化了在校未成年学生成长的环境,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微调研”追溯问题源头

溧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介绍,在多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为数不少的涉案未成年人有过在校园周边烟酒店、彩票点消费的情况。“未成年人不是说一下子就会犯罪,前期会有些不良的行为,受结交的同辈群体的不良生活习惯影响……”

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周边存在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等禁设场所,且大多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针对这一情况,溧阳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带队,组织干警对溧阳全市7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场所经营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从学校大门开始分别统计50米内、100米内、200米内三个区间禁设场所以及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设置等情况,拍摄提取现场图片,认真梳理相关问题,作出分析研判。

“精办案”督促履职整改

“在前期做足了调查分析工作后,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从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注重网格功能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发挥群众力量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检察建议,均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及时回复。”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瑜说。

溧阳市检察院督促建议烟草专卖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开展排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摸清溧阳市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200米内禁设禁入场所设置情况,确保“不少一校、不漏一户”。不仅如此,该院还与烟草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守护成长”等系列专项行动,落实校园周边警示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设置全覆盖。

为把好准入关,溧阳市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对无经营许可证的商户,逐步清理清退,目前已有118家售烟商户收到到期不予延续的告知,19户烟酒零售户完成搬迁或歇业。对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等行为,溧阳市检察院督促严查严惩绝不姑息。

“圈领域”共促保护合力

“当前校园周边环境问题,一直是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对于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尤为重要。”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溧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俊峰表示。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溧阳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教育局制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含电子烟)侵害倡议书,在溧阳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张贴,公布举报投诉热线,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禁售禁入场所行动。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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