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在两同建新功 | 溧阳法院:公正高效解民忧 司法为民获锦旗 |
发布日期:2021-09-28 |
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新功 当事人送来锦旗 9月27日上午,民一庭负责人龚雪收到了一面锦旗,这面锦旗来自龚雪法官审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鲍某等人,该案早在2020年12月已经办结。经过先前多次诉讼,又历经本案的一审、二审,鲍某等人终于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款。为向承办法官表示谢意,鲍某等人早就联系承办法官要赠送锦旗,因鲍某等人远在外地,且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承办法官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但当事人仍将此事放在心头,疫情稍缓就将锦旗送来了溧阳法院。 简要案情 起因 2018年,罗某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 原告 罗某的近亲属鲍某等人 被告 劳动单位A公司 诉求 要求劳动单位A公司返还事故责任方B公司先行支付的事故赔偿款 案情简介 2018年,鲍某等人的近亲属罗某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协商工伤保险赔偿事宜时,鲍某等人和罗某的劳动单位A公司达成了赔偿协议,约定由A公司向鲍某等人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费用,协议签订后,A公司未完全支付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 后来鲍某等人到三亚向事故责任方B公司提起交通事故侵权诉讼时发现,A公司支付给他们的赔偿款中包括了B公司先行支付的事故赔偿款,在与A公司协商时,A公司称赔偿协议是终局性协议,约定的赔偿款项包括了交通事故侵权赔偿,不同意退还B公司先行支付的赔偿款。鲍某等人先是在三亚法院起诉,经历一审、二审,取得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款,后又来到A公司所在地溧阳,向本院提起了诉讼,要求A公司退还B公司先行支付的赔偿款。 高效审理 考虑到鲍某等人经历丧亲之痛,现又因工伤赔偿产生纠纷,多重压力之下情绪容易失衡,龚雪法官决定对该案启动绿色通道,快审快结以化解矛盾。为了充分查明相关事实,龚雪法官多方查证了解鲍某等人与A公司签订赔偿协议背景、在三亚法院诉讼经过等情况,为此认为A公司主张赔偿协议里的约定款项涵盖包括工伤、侵权等赔偿费用的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且违反公平原则,有损鲍某等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依法判决确认原告可以同时享有侵权法律关系获得的赔偿及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的赔偿,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从起诉到判决,此案仅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便审结。 当事人说 当事人说,多亏了龚法官高效的办案进度,公正的裁判结果,现在他们已经拿到了全部赔偿款项,为了表示感谢之情,他们无论如何也一定要亲自将锦旗送到龚法官手里,并当面向法官和书记员道声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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