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诉前赔偿协议 |
发布日期:2021-07-08 |
6月29日,新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就吴某某、陈某某、沈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了公开听证活动,新北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苏轲,前常高新集团党委副书记、人民监督员蒋忆乔,江苏德儒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民监督员项华中受邀作为听证员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此次公开听证围绕吴某某、陈某某、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金额这一焦点进行。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的事实、依据作了详细阐述。听证员、涉法涉诉团律师、原侦查机关代表、区市场监管局代表分别围绕金额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就三名当事人的消费公益损害赔偿金金额达成一致。 三名当事人当场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今后将严守法律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当场签署了诉前赔偿承诺书以及诉前赔偿协议。 下一步,新北区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力度,以看得见、听得清、辩得明的方式,让当事人既感受到司法公正,又感受到司法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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