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天宁法院:为民办实事 实现双突破 |
发布日期:2021-05-10 |
5月8日,常州市东南制氧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我院召开。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我院破产审理工作实现了“双突破”。
一是实现了破产案件快速、高效审理的新突破。除无产可破案件外,本案系我院首个采用独任审理方式且有资产可供处置的破产清算案件。案件受理后,针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亟待保护但企业财产状况不明的现状,为保护职工权益,我院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信念,坚持效率优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吴赟独任审理。在指定破产管理人后,我院积极指导管理人尽责履职。面对因未接管到账册导致管理人无法厘清破产企业财产的困境,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宏俊带队前往破产企业现场实地走访,积极与属地雕庄街道协调,做好府院联动工作,为管理人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依法保障破产参与人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前提下,我院紧密衔接各环节,压缩债权申报期限,并联破产宣告、财产变价、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高效快速地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既实现了我院破产审理的新突破,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二是实现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预案通过率双100%的新突破。本次债权人会议现场表决了常州东南制氧厂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预案,到场7户的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710210.66元。经现场投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预案均以全票赞成的方式通过,实现了变价方案、分配预案通过率双100%的新突破。这标志着我院破产审理工作得到了广大债权人的充分认可,通过工作成效检验了我院的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
同日上午,常州弹簧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方式在我院顺利召开。会议顺利通过了变价方案及财产分配预案,使得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彰显了我院为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加快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出清的决心和力度。
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胜利,检验了我院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我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为努力打造“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续写“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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