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天宁检察:多维发力 走深走实社区矫正检察为民服务“绿色通道” |
发布日期:2021-05-06 |
天宁区院第二检察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立足精准矫治,立体精准普法,助推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质效再提升。 “云培训”“云谈话” 线上社区矫正普法出新招
自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配合,依托微信工作群展开“云联络”“云培训”,与区司法局建立日沟通制度,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边控人员管控等情况;实时发出最高检发布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疫情防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等各种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件案例,加强社区矫正社工法律业务培训,并建议社区矫正社工将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等转发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群里,同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
4月28日,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葛某开展一对一“云谈话”,葛某身患挪威疥疮等多种疾病,干警详细了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重点进行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零接触”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矫治。 “进社区”“进企业” 普法+问需+帮扶三结合
3月24日,会同区司法局、茶山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居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讲座,充分体现了精准普法与社区矫正对象、社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让法律走进社区,深入人心;同时,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维护了社区稳定。普法教育结束后,检察干警和司法局的人员一起,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互动交流,针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法律范畴的解答,取得了社区矫正对象信任,提升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4月13日,会同区司法局、红梅街道司法所,走访部分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家。采用现场走访、谈话征询意见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矫正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影响,以及企业经营者存在的思想顾虑。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及存在的顾虑进行了详细解答,宣传介绍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对创优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政策,检察机关为落实服务民营经济的办法举措。教育企业家要提高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注重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护职工合法利益。 “常检察”“巡检察” 在检察监督中传递温度
2月25日,春节刚过,我院干警就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春节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了青龙街道、茶山街道司法所,并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查看请销假的书面审批手续,全面核查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回归到位情况。经查,今年春节期间没有社矫对象请假回家过年,平常的请假均履行了书面审批程序,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期间,每天会定时查看其定位情况,并无手机定位监测离市社区服刑人员失控的现象。会同司法所看望了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
4月25日,为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干警参加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红梅街道司法所、雕庄街道司法所进行检查。采取听取自查情况报告,查看社区矫正中心,抽查30%司法所的方式开展。我院干警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在检查活动中具体抽查相关执法管理执行档案、工作档案,查看台账资料,巡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检查手机定位,进行电话核查等,全面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行为去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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