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金坛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发布日期:2021-05-06

“赔偿款拿到了!”卞先生一瘸一拐地来到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兴奋地告诉中心的主任杨小卫。

早在一年前,卞先生受了工伤,却迟迟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他来到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如何维权,可是因为不符合相应的条件,当时没能得到帮助。长期以来,法律援助制度都是以低保收入作为一道线,划定老百姓能否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然而,随着老百姓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法治意识的增强,这一标准已经难以满足群众维权的需要。

金坛区司法局将原来的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标准扩大到最低工资标准。援助门槛降低了,满足法律援助标准的人数由此扩大了20%,卞先生也就成为了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对象。

为了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金坛区法律援助事项及范围进一步扩充至损害赔偿事项、婚姻家庭事项、因劳动关系请求赔偿等劳动保障事项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主张侵权赔偿事项等。经济困难标准也进一步放宽,将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保标准的两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显,刑事案件中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更加完善。

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提供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建立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除审查经济状况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初步形成“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完善和丰富便民措施,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供稿:公管科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