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 | 5万尾“一拥而入”!奔涌吧,鱼苗儿! |
发布日期:2021-04-07 |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长江水生物多样性,近日,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新北区长江禁捕执法基地揭牌仪式暨2021年渔业生态资源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在长江常州段32号海事趸船举行。 现场回顾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旭光,副区长路琦,常州市海事局副局长邱永旺等参加活动。活动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银龙主持。 新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徐逸峰在活动现场介绍了检察机关在长江渔业生态资源保护方面的检察履职情况,陈旭光副主任对执法基地建设和后续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随后,陈旭光副主任、路琦副区长共同为长江禁捕执法基地揭牌,全体参与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分批参加增殖放流,将5万余尾鱼苗放流长江常州段,助力长江渔业资源修复。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沿江街道负责长江禁捕工作人员、护渔员、生态赔偿金缴纳代表,春江街道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参与此次增殖放流活动。
长江大保护中的检察力量 作为长江大保护的职能部门之一,新北检察院在刑事打击、公益保护、加强联动三方面发力,积极构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以来,新北检察院建立非法捕捞专业办案组,受理审查起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8件65人,非法捕捞案件认罪认罚率、确定刑建议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对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农业农村局,建议对非法捕捞违法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实现行刑衔接、闭环治理。
通过公益诉讼积极修复长江渔业生态。在刑事打击的同时,新北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扣非法捕捞犯罪对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造成的损害及通过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所需资金的评估这两个关键问题,根据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损害长江渔业资源的民事赔偿责任。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资金来源正是非法捕捞行为人所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共计62500元,购得白鲢、花鲢、鮰鱼等鱼苗5万余尾,投入长江常州段。 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合力。2020年8月,新北检察院与区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加强长江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就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线索的相互移送和审查办理、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的管理、长江鱼类种苗的增殖放流等相关工作的协作配合进行了细化规定,有效形成了长江渔业资源“行政+司法”的双重保障。 加入我们,保护长江母亲河 检察君提醒您: 放流是一项需要渔业知识指导的事项,生活中的我们不能随意放生鱼苗哦!您不经意的一次放生也许会好心办了“坏”事,特别是对本土生命而言,外来物种的入侵将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一定要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放生,并坚决不将外来水生生物放生,以免本土水生生物遭受伤害,造成生态失衡。 不如,从我们自己做起,跟新检君一起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抵制捕捉、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不参与电、毒、炸等渔业非法捕捞行为,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向渔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举报,共同保护好我们与所有本土生命共有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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